中新赛克: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3-16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268,310.23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09,986,225.60元,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998,866,935.50 元 , 2021 年 累 计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982,361,401.66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7,451,720.6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114,516,493.74元,2021年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9,194,370.33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和《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中规定的
现金分红的条件为:“除以合并报表口径当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负数外,公司以合并报表口径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鉴于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口径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
实 际 情 况 ,公 司 2021 年度 利 润分 配 不 具备 《 公 司章 程 》 和《 关 于未 来 三 年
(2020-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规定的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以及综合考虑公
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拟定公司2021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寻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
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
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利润分配计
划》等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
后续资金需求的角度来看,该方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
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
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