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18-08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周光华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9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龙胜波、汤小平、米黎明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48,300
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
影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全文与本决议公
告同日刊载于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和
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决议合法有效,为公司监事真实意思表示。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