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奥士康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安胜 联系电话:0755-82133112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新仪 联系电话:0755-8213344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次数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由于募投项目立项已久,公司对战略规划及
项目建设进行了详细论证等原因,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
事项进行了变更,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见,同时已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1 月 16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相
关知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2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无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履行承诺
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2、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拥有的房产、租
是 不适用
赁房产事宜的承诺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截止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魏安胜 王新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