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奥士 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 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交 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专户资金划款审批表、募集资金使 用台账,查阅了公司编制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以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相关鉴证报告,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0 号)核准,公司 2017 年 12 月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13,000.00 股,发行价为 30.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4,074,94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人民币 56,703,747.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1,037,371,193.00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 1 费 和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235,992.44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027,135,200.56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出具天 职业字[2017]18334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3,864,890.75 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29,729,518.13 元。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17 年 11 月 28 日募集资金总额 1,037,371,193.00 减:发行费用 10,235,992.44 2017 年 11 月 28 日募集资金净额 1,027,135,200.56 加:2017 年度利息收入 208,039.47 尚未划走的发行费用 8,622,452.83 减:2017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3,157,648.13 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150,209,442.18 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948,205.95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72,808,044.73 加:2018 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26,251,168.85 减:2018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0,707,242.62 其中: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60,707,242.62 减:2018 年度划走上期尚未划走的发行费用 8,622,452.83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29,729,518.13 其中:购买银行理财 585,000,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 44,729,518.13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 2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 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7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与募 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开设了三家银行专项账户,分别是,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资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益阳分行”)、长沙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湘银支行”),仅用于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 资金使用计划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 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 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 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 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国信证券已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与交通银行资阳支行、农业银行益阳分行、长沙银行湘银支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备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账户性质 余额 注 3 交通银行资阳支 人民 募集资金专 439899991010008888816 22,670,284.43 注1 行 币 户 交通银行资阳支 人民 理财产品 N/A 50,000,000.00 注1 行 币 交通银行益阳分 人民 理财产品 N/A 475,000,000.00 注1 行 币 农业银行益阳分 人民 募集资金专 18496001040005752 19,526,862.44 注2 行 币 户 长沙银行湘银支 人民 募集资金专 800266600312018 2,532,371.26 注3 行 币 户 长沙银行益阳分 人民 800224999220033 理财专户 60,000,000.00 注2 行 币 合计 629,729,518.13 注 1: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交通银行开设的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年产 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支付 IPO 过程中尚未支 付的发行费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交通银行资阳支行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交通银行益 阳分行购买理财产品 47,500.00 万元,在交通银行资阳支行购买理财产品 5,000.00 万元, 但未开设理财专户。 注 2: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农业银行益阳分行开设的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 “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农业银行益阳分行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长沙银行益 阳分行购买理财产品 6,000.00 万元并开设理财专户。 注 3: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长沙银行湘银支行开设的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 “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9,407.49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 26,070.7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42,386.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额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 2019 年 12 不适用 否 60,629.53 60,629.53 24,367.58 40,683.34 67.10% 2,790.32 否 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月 (注 1) 2、年产 80 万平方米汽车电 2019 年 12 否 42,083.99 42,083.99 1,703.15 1,703.15 4.05% 注2 不适用 否 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月 102,713.5 102,713.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070.73 42,386.49 2 2 超募资金投向 1.无此事项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02,713.5 102,713.5 合计 26,070.73 42,386.49 2 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此事项。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无此事项。 5 用进展情况 “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工业园长春东路北 侧、白马山路东侧”变更为“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工业园街坊路北侧、白马山路东侧和湖南省益阳市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工业园长乐路以西、山渠路以东”; 变更情况 “年产 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工业园长乐路以 西、山渠路以东”变更为“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工业园街坊路北侧、白马山路东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现有厂房”变更为“现有厂房、新建厂房”; 调整情况 “年产 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现有厂房、新建厂房”。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已预先投入人民币 15,020.94 万元。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资金的议案》,公司于本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5,020.94 万元,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及置换情况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7]19580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且经保荐机构发表 审核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无此事项。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公司募投项目尚在投入中,不存在结余情况。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62,972.95 万元,其中,4,472.95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58,500.00 去向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期为两年,于 2017 年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建设,原计划于 2018 年全部建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建设期、新增和变更实施地点、变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决定 将本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该项目边建设边投产,2018 年度实现效益 2,790.32 万元(即利润总额),尚未到达产后的预期效益。 注 2:“年产 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预计建设完成期为 2019 年 12 月,目前已开始建设但尚未投产。 注 3:除特别说明外,上表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6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 用不超过 8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8 年 1 月 11 日,公 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为购买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 品。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授权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58,5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发行主体 产品期限 (万元) 蕴通财富日增 交通银行资阳支 1 保本型理财 7,500.00 2018-11-21 至 2019-1-3 利 42 天 行 蕴通财富日增 交通银行资阳支 2 保证收益型 5,000.00 2018-10-12 至 2019-1-10 利 90 天 行 蕴通财富日增 交通银行资阳支 3 保证收益型 14,000.00 2018-10-19 至 2019-1-23 利 96 天 行 蕴通财富日增 交通银行资阳支 4 保证收益型 5,000.00 2018-10-19 至 2019-1-23 利 93 天 行 蕴通财富日增 交通银行资阳支 5 保本型理财 1,000.00 2018-12-21 至 2019-1-23 利 33 天 行 蕴通财富日增 交通银行资阳支 6 保证收益型 3,000.00 2018-10-23 至 2019-1-23 利 92 天 行 蕴通财富日增 交通银行资阳支 7 保本型理财 4,000.00 2018-12-21 至 2019-3-20 利 89 天 行 7 投资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发行主体 产品期限 (万元) 结构性存款 交通银行资阳支 8 期限结构型 5,000.00 2018-7-24 至 2019-1-17 177 天 行 结构性存款 交通银行资阳支 9 价格结构性 8,000.00 2018-12-21 至 2019-6-19 180 天 行 长沙银行益阳分 10 结构性存款 保本保收益 6,000.00 2018-8-23 至 2019-2-23 行 合计 58,500.00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天职业字[2019]11439 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奥士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奥士康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8 2018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魏安胜 王新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