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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士康: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1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107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4:00 在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周光华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利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3,934,076.00 元(含税),根据《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相关
  规定,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 40.77 元/股;同时,更新了 2020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及行业数据等情况。基于此,公司编制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了认真分
析和计算,更新了假设本次发行的完成时间以及根据假设完成本次发行的时间更
新了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更新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
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112 名激励对象在第
二个解锁期持有的 846,90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
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内容及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因 33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为良好,可解除限售
比例为 80%;25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为合格,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60%,根据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2,79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因邓新龙、胡文波离职,公司拟对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9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74,690 股,回购价格为 21.07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综上,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
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