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关于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的公告2020-10-21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110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士康”)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48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相关审核要求,
公司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一、发行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发行人,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作出声明及承诺如下: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作出保底保收益
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
资助或者补偿等情形。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程涌先生承诺
程涌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作出声明及承诺
如下:
1、自奥士康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
不存在减持奥士康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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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奥士康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承诺将
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奥士康股份,亦不存在任何减持奥士康股份的计划;
3、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4、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减持奥士康股份的,由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奥士康所有,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贺波女士承诺
贺波女士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作出声明及承诺
如下:
1、本人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资金为合法的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存在
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奥士康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
情形;不存在接受奥士康或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
情形;
2、自奥士康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
不存在减持奥士康股份的情形;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奥士康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承诺将
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奥士康股份,亦不存在任何减持奥士康股份的计划;
4、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减持奥士康股份的,由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奥士康所有,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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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现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作
出声明及承诺如下:
1、自奥士康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
司不存在减持奥士康股份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奥士康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承诺
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奥士康股份,亦不存在任何减持奥士康股份的计划;
3、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4、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减持奥士康股份的,由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奥士康所有,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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