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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士康: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0-12-18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130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使用自有资金
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年来,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 50%,同时,外销业务主要采用
美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
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所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
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和审批
流程,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门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
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
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
汇期权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及授权

    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他财务相关
负责人及子公司及其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
等相关事项。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
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
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
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
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
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
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
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
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
易;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
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该业务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而是以套期保
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减少
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公司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3、公司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
程,并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
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
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
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
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
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2 月 1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