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6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
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对使用 2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购买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何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火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BingshengTeng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