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2-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士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奥
士康拟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1 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00.00 万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0.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8,470,000.00 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908,070.2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4,561,929.74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1]3563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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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发行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
三、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从募集
资金专户全部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
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国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奥士康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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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远航 余 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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