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取2020年度激励基金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038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取2020年度激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取 2020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以及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后续,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5、2019-009、2019-016、2019-032、2019-038)。
3、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购买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截至 2019 年 6 月 20 日,“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1,08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成交均价约为 45.76 元/股,成交金额合
计为 4,970.14 万元。
4、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及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对《奥士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其它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修订
进行调整:保留原考核指标“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率不
低于 20%”、“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率不低于 44%”;同
时,为了更好地评价绩效考核情况,综合反映企业盈利能力、股东回报、企业管
理绩效,增加新的考核指标“2019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率不低于 25%”、
“2020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率不低于 56.25%”。公司业绩考核只需满足
上述考核指标之一,即满足当年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
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5、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及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取 2018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提取相应比例的激励基金,划入员工持
股计划资金账户,与员工自筹资金一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标的股票。
6、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
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
为 2020 年 6 月 20 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50%,共 54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73%
7、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取 2019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本次提取 2019 年度激励基金将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与员工自筹资金一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
券账户购买标的股票。
二、2020 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情况
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章“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第一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规
定:“对应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每年按照一定配比以上一会计年度实现净利
润为基数,提取相应比例的激励基金,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与员工自筹
资金一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标的股票。每年提取的激励基金上限为
上一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5%。”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16550 号)显示,2020 年度公司实
现净利润 349,246,718.65 元,公司拟提取激励基金 2,407.40 万元,该金额未超过
2020 年度净利润的 15%。
三、2020 年度激励基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提取 2020 年度激励基金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账户,与员工自筹资金一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标的股票。
四、激励基金提取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提取的激励基金进行
成本计量和核算。当年度提取的激励基金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本
次提取的 2020 年度激励基金将体现在 2021 年度费用中。
五、本年度激励基金方案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提取的 2020 年度激励基金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提取激励基金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激发管理、业务、技
术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由此为股
东创造更多价值。
六、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
司已具备提取激励基金的条件,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章第
一条规定,“对应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每年按照一定配比以上一会计年度实
现净利润为基数,提取相应比例的激励基金,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与员
工自筹资金一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标的股票。每年提取的激励基金
上 限 为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15% ”。 2020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349,246,718.65 元,公司拟提取激励基金 2,407.40 万元,该金额未超过 2020 年度
净利润的 15%。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具备提取激励基金的条件,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取 2020
年度激励基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
提取 2020 年度激励基金。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及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1]16550 号)结果,公司已具备提取激励基金的条件,
2020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349,246,718.65 元,公司拟提取激励基金 2,407.40 万元,
该金额未超过 2020 年度净利润的 15%。
本次 2020 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符合《公司章程》、《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
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
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
康发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提取 2020 年度激励
基金的议案》,审议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