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6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
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性资金往来,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
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发生。
三、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
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满足公司进一步扩
展业务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
符合公司利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事项无异议。
四、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履
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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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是在保
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
本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6,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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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
何 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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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
Bingsheng Teng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
4
(以下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
刘火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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