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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士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1-11-10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

        第五条                                  第五条
 1      公司 注册资本 为人民 币 158,774,182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8,680,252
        元。                                    元。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8,774,182 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8,680,252 股,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其中:经批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其中:经批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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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 通 股 股 票 的 数 额 为 36,013,000   普 通 股 股 票 的 数 额 为 36,013,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68%;发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70%;
        起人持有 111,000,000 股,占公司         发起人持有 111,000,000 股,占公
        股份总数 69.91%。                       司股份总数 69.95%。

        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一百一十三条

 3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