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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士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4-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奥士康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远航                      联系电话:0755-81982408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洋                        联系电话:0755-8198240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次数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1、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及项目进度问题:受
                                            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空间、地理位置的限
                                            制,公司新增“肇庆奥士康科技产业园”作
                                            为“年产 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
                                            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受外部宏观
                                            经济影响,公司根据宏观经济、产业政策、
                                            贸易环境、客户需求等变化、目前行业发展
                                            情况以及公司战略考量,谨慎、适度调整募
                                            投项目的建设期,使用募集资金较为谨慎,
                                            “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
                                            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
                                            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时任监事文进农先生违规减持问题:2021
                                            年 7 月 8 日,文进农先生减持公司股票未按
                                            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
                                            先披露股份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被中
                                            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将进一步
                                            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
                                            账户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并已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向公司介绍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股份限售及减持等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无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履行承诺
                                                                                  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2、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3
6、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拥有的房产、租
                                                            是   不适用
赁房产事宜的承诺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股东自愿追加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得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作出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锁定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截止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远航                      余 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