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奥士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0 号)核准,公司 2017 年 11 月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13,000.00 股,发行价为
30.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4,074,94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人民币 56,703,747.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1,037,371,193.00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
费 和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235,992.44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027,135,200.56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出具天
职业字[2017]1833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历次调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单位
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
1 电路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 84,353.11 60,629.53 奥士康
精密板项目”)
年产 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
奥士康、喜
2 电路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汽 42,083.99 42,083.99
珍电路
车板项目”)
合计 126,437.10 102,713.52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密板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除部分待付设备尾款外,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
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剩
项目名称 已投入金额 待付设备尾款
号 资金金额 余金额
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
1 60,629.53 53,820.04 3,797.79 3,011.70
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注:募集资金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最终转
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
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由于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部分资金尚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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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
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72,270,231.58 元(含利息收入,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
营及业务发展。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
就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
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
电路板建设项目”结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
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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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0 万平方米
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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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远航 余 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