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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士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4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2-036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60,960,96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资本公积按照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2、本次实施的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方案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
 一致。
     4、本次实施方案距离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960,968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15.3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1.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60,960,96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21,921,93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
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8               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
  2              01*****983                            贺波
  3              02*****091                            程涌
  4              02*****087                         徐文静
  5              02*****827                         贺文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实施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实施后股本

股份性质                       比例   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股)    股(股)                   (%)

限售条件
              28,845,023      17.92     0      28,845,023     57,690,046   17.92
 流通股
无限售条
              132,115,945     82.08     0      132,115,945 264,231,890     82.08
件流通股
 总股本       160,960,968   100.00      0      160,960,968 321,921,936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 321,921,936 股摊薄计
算的 2021 年度每股收益为 1.52 元/股。
      2、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
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
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做相
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的数量、
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另行履行审批程
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 栋-2A-3201
   咨询联系人:贺梓修、凌庆春
   咨询电话:0755-26910253
   传真电话:0752-3532698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