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2-060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340%;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1 名,涉及 1 个证券账户,发行时承诺的限售 期为 18 个月;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1 号)核准,2021 年 2 月,公司采用非公开发售方 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8,470,000.00 元,扣 除 各 项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3,908,070.26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44,561,929.74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1 日,且已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3563 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 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7,868,152 股变更为 158,868,152 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经对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为 321,921,936 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 56,296,396 股,占总股本的 17.4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5,625,540 股,占总股本的 82.51%。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 160,960,9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转增后,非公开发行股份 由 11,000,000 股变更为 22,000,000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发行对象为贺波女士,系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贺波女士在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奥士康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 18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本次认购的奥士康股票,也不由奥士康回购该 部分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奥士康股票由于奥士康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约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波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贺波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 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340%。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为 1 名,涉及 1 个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对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序号 认购对象 账户名称 总数(股) 数量(股) 占总股份的比例(%) 1 贺波 贺波 22,000,000 22,000,000 6.8340 合计 22,000,000 22,000,000 6.834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减(+,-) 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6,296,396 17.49 - 56,296,396 17.49 其中:高管锁定股 29,734,964 9.24 +22,000,000 51,734,964 16.07 首发后限售股 22,000,000 6.83 -22,000,000 0 0 股权激励限售股 4,561,432 1.42 - 4,561,432 1.4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5,625,540 82.51 - 265,625,540 82.51 三、总股本 321,921,936 100.00 - 321,921,936 100.00 注:1、贺波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其申请解除限售的 22,000,000 股全部转为高管 锁定股; 2、股本结构以中国登记结算中心实际办理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奥士康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 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 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