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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1-2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提交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
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

    2、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金雅科技有限公司向四川雅化实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权证号为“雅房权证雨城字第 0121606 号”的房屋所有
权及其附属的设施、项下土地使用权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平、合理,交易价格
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3、前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
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汪旭光:




    张清伟:




    郑馥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