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8-01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5,822,485.63 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82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64 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906.2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681.42 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29,224.86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XYZH/2017SZA20621 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验 资报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到账,已全部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为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16日出具的《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18SZA20024号),截至2018 年1月1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5,822,485.63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截止2018年1月 序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元) 16日自有资金已 拟置换金额(元) 号 投资金额(元) 投入金额(元) 工业炸药用一体化 1 复合油相材料建设 238,900,000 128,904,600 35,255,485.63 35,255,485.63 项目 民用爆破器材产品 2 智能装备制造研究 96,938,000 45,125,600 567,000 567,000 及产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及总部运 3 113,248,500 78,075,400 营中心建设项目 互联网综合服务运 4 75,141,600 40,143,000 营平台建设项目 总计 524,228,000 292,248,600 35,822,485.63 35,822,485.63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安排,“为保证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 自筹资金。” 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822,485.63元置换先期(截至2018年1月16 日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822,485.63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5,822,485.63 元。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 行为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5,822,485.63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内容 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 额为人民币 35,822,485.63 元。 (四)会计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 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18SZA20024 号)。认为公 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截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相关董事会会议资料、 监事会会议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募集资金的使 用未与公司募集资金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专户的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变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招商证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鉴证报告(XYZH/2018SZA20024 号); 5、招商证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