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8-06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对
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
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
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
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会
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
何影响,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
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
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