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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义务,勤勉尽责,了解和
掌握公司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
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推动
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遵守诚信原则,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参加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督各项议案的执
行等。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
式出席了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3、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
案》、《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4、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5、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6、2018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7、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8、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以
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落
实。公司依照相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
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能够执
行国家的有关财税政策,财务状况良好,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
进行。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
日常经营相关的经常性关联交易。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
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了相应的法定程序,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并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公司与关联方的
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有关收购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出售重大资产事项,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
产流失的情形。

    6、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审议了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核,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
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与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管理、
信息披露等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
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审阅了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并按
相关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管
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在 2018 年度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对
2018 年度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
发展。2019 年度监事会的重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继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
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
性。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点监督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情况,借助内部
管理机制的提升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资
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收购兼并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4、切实把握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的职能定位,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
监事会工作,切实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制衡作用。
    5、继续加强监事会的规范运作,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防止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