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19-04-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金
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奥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 2019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本着独立判断的原则,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2019 年度拟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凯龙”)、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
庄化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318 万元。公司 2018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6,655.58 万元。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明景谷先生、明刚先生、周一玲女士、高
欣先生和汪旭光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了该议案,关联监事翟雄鹰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雅化集团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 2019 年与相关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人 易定价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上年发生金额
别 内容
原则 计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采 雅化集 市场定
原材料 8.00 0.68 13.13
购原材料 团 价
向关联人采 湖北凯 原材料、接 市场定
购原材料、接 200.00 120.63
受劳务 龙 受劳务 价
向关联人采 雅化集 燃料和动 市场定
购燃料和动 80.00 12.57 53.36
力 团 力 价
向关联人采 雅化集 市场定
运费 120.00 20.60 70.61
购运费 团 价
销售商品、
雅化集 市场定
提供劳务 5500.00 753.21 3149.81
团 价
向关联人销 (注 1)
售商品、提供
湖北凯 销售商品、 市场定
劳务 1200.00 60.77 897.70
龙 提供劳务 价
小计 6700.00 813.98 4047.51
向关联人租 土地、房屋
枣庄化 市场价
赁土地、房屋 及设备租 210.00 47.70 228.00
及设备 工 格
赁
注 1:公司预计 2019 年向雅化集团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 5500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控股子公司
向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 4500 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索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雅化集
原材料 13.13 60.00 0.06% -78.11%
团 2018 年 3 月 30
向关联人采
原材 日在巨潮资讯
购原材料、 湖北凯
料、接 120.63 150.00 0.51% -19.58% 网
接受劳务 龙
受劳务 (www.cninfo.
小计 -- 133.76 210.00 0.57% -36.30% com.cn)披露
向关联人采 的《关于 2018
雅化集 燃料和 12.35 年度日常关联
购燃料和动 53.36 89.20 -40.18%
团 动力 % 交易预计的公
力
告》(公告编
向关联人 雅化集 号:2018-024)
运费 70.61 130.00 5.90% -45.69%
采购运费 团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索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销售商
雅化集 3149.8
品、提 4,000.00 7.52% -21.35%
团 1
供劳务
销售商
雪峰科 1601.6
向关联人 品、提 3,000.00 3.83% -46.61%
技 2
销售商品、 供劳务
提供劳务 销售商
湖北凯
品、提 897.70 1,200.00 2.15% -25.19%
龙
供劳务
5649.1 13.49
小计 -- 8,200.00 -31.15%
2 %
土地及
雅化集
房屋租 5.42 5.50 0.91% -1.52%
向关联人 团
赁
租赁土
土地、
地、房屋
枣庄化 房屋及 38.42
及设备 228.00 300.00 -24.00%
工 设备租 %
赁
向关联人 购买土
雅化集
购买土地 地及房 515.30 515.30 0%
团
房产 产
2018 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异的原因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
异的说明(如适用) 于公司业务开展进行的初步判断,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
在一定的差异。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
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雅化集团持有公司 19.10%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其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 99 号
法定代表人:高欣
注册资本:9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工业炸药、民用爆破器材、表面活性剂、纸箱生产及销售;危险
货物运输(1-5 类、9 类)、炸药现场混装服务,工程爆破技术服务,咨询服务;
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系列产品、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销售;
机电设备安装;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及经营;
进出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 475,758.23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7,490.94 万元、营业收入 211,956.1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7,672.27 万元。(数据来源于雅化集团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联方名称: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汪旭光先生为湖北凯龙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湖北凯龙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其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住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 20 号
法定代表人:邵兴祥
注册资本:33,388.00 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纸塑包装制品、精细化工、化工建材(不含
危化品)的生产销售,化工机械制造及安装服务(不含特种设备),化工相关技
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
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
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金属复
合材料生产、加工、销售,机械电子信息系统整机及配套设备、智能移动设备的
开发、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 333,226.09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5,660.29 万元、营业收入 131,159.0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68.88 万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湖北凯龙 2018 年第三季度报
告)
3、关联方名称: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担任枣庄化工的董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枣庄化工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其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住所: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峨山口村
法定代表人:孙伯文
注册资本:600 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乳化剂、乳化专用复合油相、一号复合蜡、表面活性剂生产、销
售(以上涉及化学危险品的,未取得专项许可前不得经营)及经营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 2,218.17 万元、
净资产 644.89 万元、营业收入 228.00 万元、净利润-6.67 万元。
(二)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均基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
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交易行为,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交易价格均参
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在授权范围内,且交易双
方均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
容和金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
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
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的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与关联方正常的商
业交易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构成公
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
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潘青林 _____________
丁一 _____________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