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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1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
项职权和义务,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监事会 2019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列席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重大决策等实施了有效监督。2019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公司
全体监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公司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的议案》《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2、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2019 年 6 月 3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和《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
贴)的议案》。

    4、2019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和《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5、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6、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合规运作情况

    2019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以
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公司依照相关政策法规规
范运作,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忠于
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或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2019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
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健全,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能够执行国家的有关
财税政策,财务状况良好,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定
期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严格执行了《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并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
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6、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审议了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与财务
报告、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的执行,
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
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审阅了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的使
用合法、合规,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发生。

    8、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
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
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
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
未发生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在 2019 年度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对
2019 年度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工作交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
制定的相关政策,提高本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
性。
    2、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情况,借助内部管理机制
的提升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及
对外担保、收购兼并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防范经营风险。
    4、切实把握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的职能定位,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
监事会工作,切实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制衡作用。
    5、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