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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
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
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
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核查了解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担保业务,不存在为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对外担
保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
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没有损
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汪旭光:




    郑馥丽:




    张清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