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7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称“《意见》”)、《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 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 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及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本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股数按本预案公告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计算,本次发行数 量上限为 81,403,200 股; 3、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非 公开发行于 2021 年 4 月末实施完毕(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和完成时间仅为 本公司估计,最终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 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4、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127.44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238.96 万元,假设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增长 20%,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 2020 年度相比分别持平、增长 10%、 减少 10%。 该假设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未考虑除本次发行、净利润以外的其他因素对公司净资产规模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除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 响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对比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 不考虑本次非 本次非公开发 行前(2020 年度 公开发行(2021 行后(2021 年度 项目 /2020 年 12 月 年度/2021 年 1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31 日) 期末总股本(股) 271,344,000 271,344,000 352,747,200 情形 1:假设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与 2020 年度相比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73,529,322.98 73,529,322.98 73,529,322.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2,867,542.27 62,867,542.27 62,867,542.27 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7 0.27 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23 0.23 0.19 情形 2:假设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与 2020 年度相比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73,529,322.98 80,882,255.28 80,882,255.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2,867,542.27 69,154,296.50 69,154,296.50 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7 0.30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23 0.25 0.21 情形 3:假设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与 2020 年度相比减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73,529,322.98 66,176,390.69 66,176,390.69 本次非公开发 不考虑本次非 本次非公开发 行前(2020 年度 公开发行(2021 行后(2021 年度 项目 /2020 年 12 月 年度/2021 年 1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31 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2,867,542.27 56,580,788.04 56,580,788.04 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7 0.24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23 0.21 0.17 上述测算中,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了计 算。公司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假设分 析是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的陆续投入,将显著提升公司业务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考虑到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 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 完成本次发行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等即期 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同日公告的《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募 集资金有效使用、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包括: (一)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募集资 金拟用于:(1)爆破工程服务项目;(2)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 项目; 3)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 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 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此外公司已建立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 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 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领域的风险管理能力, 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 报告,全面提高本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股东投 资回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基础上,制订了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 体分红送股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 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 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做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明刚、实际控制人明景谷和明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就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保证仍将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支持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 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 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尚待提交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 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