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8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0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数为190,51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0.211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人,代表股份数为43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 代表股份数为138,27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8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52,24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530%。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 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股东明刚和明景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14,048,000 股;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24,192,000 股;以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1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0%;反对 8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4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022%;反对 87,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978%;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5 发行数量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6 限售期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7 上市地点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8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1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股东明刚和明景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14,048,000 股;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24,192,000 股;以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所有子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所有子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股东明刚和明景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14,048,000 股;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24,192,000 股;以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股东明刚和明景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14,048,000 股;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24,192,000 股;以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90,5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股东明刚和明景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14,048,000 股;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24,192,000 股;以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股东明刚和明景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14,048,000 股;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24,192,000 股;以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股东明刚和明景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14,048,000 股;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24,192,000 股;以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90,5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2,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股东明刚和明景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14,048,000 股;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24,192,000 股;以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90,5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90,5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90,5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90,5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90,5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洁、李霞; 3、结论性意见: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