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奥博: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清伟)2021-04-2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清伟先生)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0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出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慎重审议了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
忠实、诚信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发
挥独立董事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关键作用。现将我在2020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会中认真听取汇报,并谨慎审议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
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
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合法有效。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会议3次。本人出席董事会
会议9次,出席股东大会会议3次,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
审慎核查,基于本人独立、客观的判断,先后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募投
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3、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调整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续聘
2020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参与
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于2020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
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 关 于 公 司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报
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
间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听取有关高管、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介绍,并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
等相关事项,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通
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
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公共媒体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并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告期内,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
公司存在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事项进行审查并发
表意见。同时,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四次,
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积极参加审
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有效监督,认真审阅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作用。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发展情况。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可能影响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有关事
宜,对公司财务运作、内控建设、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听取公司
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并就相
关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
用,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有效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人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强对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面的理解和认识,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升对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0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
力支持。
                             独立董事(张清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