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
项职权和义务,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从维护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实施了有效监督。2020 年公
司监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会
议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2、2020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4、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和《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议案》。
6、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7、2020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9、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合规运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以
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公司依照相关政策法规规
范运作,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忠于
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或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
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健全,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能够执行国家的有关
财税政策,财务状况良好,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定
期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
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计划
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
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并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
过,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
的行为。
5、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基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并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情形。
6、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9.8131%股权,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交易事项符合公司
长期发展需要;公司未发生出售资产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拟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共同出资成
立合资公司,实施战略重组,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出资,京煤集团以其持有
的河北京煤太行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行出资;出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合资
公司 51%的股权,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重组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经核查,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
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交
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7、公司再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拟向包括明刚、明景谷在内
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股票
数量不超过 81,403,200 股(含 81,403,2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9,558.42
万元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爆破工程服务项
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北方区域运营中心与
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经核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8、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审议了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与财务
报告、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的执行,
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
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9、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的使
用合法、合规,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发生。
10、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未发生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
违规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在 2020 年度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对
2020 年度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1、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行,防范可能存
在的风险。借助内部管理机制的提升加强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募集资金使
用、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收购兼并和资产交
易、再融资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防范经营风险。
3、切实把握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的职能定位,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
监事会工作,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切实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
制衡作用。
4、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