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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2021-05-1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北
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成立合资公司,其中金奥博
拟以现金 23,739.1724 万元进行出资,京煤集团拟以持有的河北京煤太行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太行”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进行出资,出资
完成后,金奥博持有合资公司 51%的股权,京煤集团持有合资公司 49%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会 128 号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有关规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
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
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首次披露重组事项
暨上市公司发布《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前六个月
至《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披露前一交易日期间,即 2020 年 4 月 25 日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根据金奥博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及相关各方提交的关于二级
市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次交易核查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包括:

    1.金奥博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京煤集团、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及其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3.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河北太行、北京正泰恒通爆破工程
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紫云化工有限公司、天津宏泰华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
安易迪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4.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该等中
介机构的项目经办人员;

    5.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
人;

    6.上述相关人员的父母、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上述核查范围内的主体在自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姓名      交易类别       交易日期          成交数量(股)    累计余额(股)

             买入                20200428            10,000            102,100

             买入                20200429             5,000            107,100

             分红                20200526            53,550            160,650
             卖出                20200602           160,650                    0

             买入                20200604           100,000            100,000
梁金刚
             买入                20200612            50,000            150,000

             买入                20200615            20,000            170,000

             买入                20201215             7,300            177,300
             买入                20201216            22,700            200,000

             买入                20210113            20,000            220,000

 刘勇        买入                20200522            10,000            119,740
             分红             20200526            59,870           179,610

             卖出             20200528           179,610                  0

             买入             20200529           150,000           150,000

             卖出             20200601            67,092            82,908
             卖出             20200602            82,908                  0

             买入             20200605           100,000           100,000

             买入             20200615            40,000           140,000
             买入             20201216            20,000           160,000

付彦伟       买入             20200819             4,000             4,000

 李辉        买入             20210107             2,000             2,000
             买入             20201026              200               200
孙彩利
             卖出             20201104              200                   0

    李辉系金奥博监事、梁金刚系金奥博子公司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圣世达”)董事长、刘勇系梁金刚之配偶、付彦伟系山东圣世
达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主任、孙彩利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育
海之配偶。

    对于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李辉做出如下说明:

    “本人在金奥博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前六个月内未买入/卖出金奥博股票;
2020 年 10 月 24 日金奥博公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人在此日期后买入金奥博
股票系基于公开信息及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

    综上,本人买入上述金奥博的股票完全基于公开信息及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
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独立操作;本人上述买入金奥博股票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
不存在任何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

    在金奥博本次重组事项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
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
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金奥博的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金奥博拟实施的相关
事宜的任何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梁金刚及其配偶刘勇做出如下说明:

    “本人在金奥博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前六个月内买入/卖出金奥博股票时并不
知悉金奥博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合资公司的相关情况;2020
年 10 月 24 日金奥博公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人在此日期后买入金奥博股票系
基于公开信息及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

    综上,本人买入/卖出上述金奥博的股票完全基于公开信息及本人对二级市
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独立操作;本人上述买入/卖出金奥博股票行为不
属于内幕交易,不存在任何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

    在金奥博本次重组事项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
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
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金奥博的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金奥博拟实施的相关
事宜的任何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付彦伟做出如下说明:

    “本人在买入股票时并不知悉金奥博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
立合资公司的相关情况,本人买入上述金奥博的股票完全基于公开信息及本人对
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独立操作,本人上述买入金奥博股票行为不
属于内幕交易,不存在任何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

    在金奥博本次重组事项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
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
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金奥博的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金奥博拟实施的相关
事宜的任何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孙彩利做出如下说明:

    “本人在金奥博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前六个月内未买入/卖出金奥博股票;
2020 年 10 月 24 日金奥博公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人在此日期后买入/卖出金
奥博股票系基于公开信息及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

    综上,本人买入/卖出上述金奥博的股票完全基于公开信息及本人对二级市
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独立操作;本人上述买入/卖出金奥博股票行为不
属于内幕交易,不存在任何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

    在金奥博本次重组事项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
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
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金奥博的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金奥博拟实施的相关
事宜的任何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
的自查报告等文件,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
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
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
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黄波              缪博宇            吴林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