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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人说明及中介机构核查事项(再融资)》之回复报告2021-06-08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发行人说明及中介机构核查事项
                      (再融资)》
                              之
                         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六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出具的《发行人说明及中介机构核查事项(再融资)》
(以下简称“核查事项”)已收悉。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行人”、“公
司”或“金奥博”)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
信证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核查事项所列问题进
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及说明,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核查事项回复报告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尽职调查报告》一致。




                                   1-1-1
                        目    录
问题一 .............................................. 3

问题二 .............................................. 7

问题三 ............................................. 10

问题四 ............................................. 12

问题五 ............................................. 15

问题六 ............................................. 15

问题七 ............................................. 19

问题八 ............................................. 22

问题九 ............................................. 23

问题十 ............................................. 26




                          1-1-2
问题一

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淘汰类、
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回复: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爆破工程服务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
化建设项目”和“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三个项目,均
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
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体分析如下:

       一、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的建设内容为通过购置工程机械设备、引进高端爆破技术
人才,提升公司爆破工程服务能力。

       在产业类型方面,民爆行业积极推进生产和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正逐步由
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升级转换。发行人具备在民爆智能装备研发制造及技术
领域的领先地位、完善的民爆器材生产和销售能力,为公司开展爆破工程服务提
供了爆破设备、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技术支持。爆破工程服务项目是公司爆破服务
一体化的重要环节之一,其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不仅为民爆行业客
户提供生产民用爆破器材的成套工艺技术、智能装备、软件系统、关键原辅材料
等一站式综合服务,还为销售和使用民爆器材的客户提供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等
产品和爆破服务的完整业务链条。因此,爆破工程服务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项下的“民爆产品”中的“民爆科研、
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模式”,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
能。

       在国家产业政策方面,2018 年工信部出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
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 号)指出“推进民爆生产、
销售企业与爆破作业单位重组整合。积极推进民爆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
延伸产业链,与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衔接,完善一体化服务机制,
提升一体化服务水平,实现民爆行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升级转换”。因

                                    1-1-3
此爆破工程服务项目的建设内容顺应国家相关产业规划和指导意见的要求,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爆破工程服务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鼓励类”项下的“民爆产品”中的“民爆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
模式”,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对山东圣世达现
有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电子雷管脚线和高强度塑
料导爆管生产线,并搭建完善的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

    在产业类型方面,对山东圣世达现有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
化改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项下的“民
爆产品”中的“火工药剂、产品的智能化生产工艺和装备,工业雷管生产线无人
化车间”。电子雷管脚线属于数码电子雷管的重要辅材,高强度塑料导爆管属于
新型起爆器材,因此电子雷管脚线和高强度塑料导爆管分别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项下的“民爆产品”中的“新型起爆器
材、数码电子雷管”。因此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项下的“民爆产品”中的“新
型起爆器材、数码电子雷管”和“火工药剂、产品的智能化生产工艺和装备,工
业雷管生产线无人化车间”,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在国家产业政策方面,近年来,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相继推出一系列产业政策
和指导意见,旨在推进行业内企业生产工艺及装备向安全可靠、绿色环保、智能
制造方向发展。2018 年工信部办公厅出台《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
目标(2018 年版)》(工信厅安全[2018]94 号)提出“研究开发火工药剂、产
品的智能化生产工艺和装备,推动工业雷管生产线向无人化车间方向发展;到
2020 年底,基础雷管装填生产线产品实现在线自动检测、自动收集装盒、生产
单元关键技术参数的信息化管理;到 2025 年底,工业雷管生产实现智能化,主
要危险工序实现无人化”。2018 年工信部出台的《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
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 号)指出“2022 年底前,将工业雷管生产线


                                 1-1-4
装配工房内直接接触雷管的现场操作人员减至 6 人(含)以下。”和“推广数码
电子雷管装配自动化生产技术和设备”。因此,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
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顺应国家相关产业规划和指导意见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

    综上所述,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项下的“民爆产品”中的“新型起爆器
材、数码电子雷管”和“火工药剂、产品的智能化生产工艺和装备,工业雷管生
产线无人化车间”,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

    三、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内容为通过在北京购
置办公场所及相关软硬件设备,设立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并搭建涵盖“技术研发
+行业信息服务”的运营平台。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通过建设北方区域运营中心,
一方面形成区域运营管理、市场开拓、技术研发等职能中心,有利于加强发行人
在华北、华东、西北等地区的市场开拓、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公司经
营管理效益,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和人才引进搭建平台;另一方面,开展行业信
息服务产业化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为行业其它民爆企业提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
务的核心能力。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不涉及产品的生产、制造,不
涉及新增产能,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淘汰类、
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均不属于落后产能,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1-5
    1、查阅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文件,并与发行人本次
募投项目所处产业和生产产品进行比对;

    2、查阅了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3、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发改备案、环评批复文件。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爆破工程服务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
息化建设项目”和“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均不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
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1-6
问题二

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爆破工程服务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
化建设项目”和“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三个项目。

    其中,“爆破工程服务项目”为爆破作业一体化项目,“北方区域运营中心
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拟在北京购置办公场所及相关软硬件设备,前述项
目的实施均不涉及产品生产、工程建设等情形。

    涉及生产、建设的项目系“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拟对山东圣世达现有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
配套电子雷管脚线和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生产线,并搭建完善的生产过程信息化管
理系统。经查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所在地山东省
淄博市暂未发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取得情况

    涉及生产、建设的项目系“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
改环资规[2017]1975 号)第一条、第五条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18]93
号)第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
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
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
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出具
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山东圣世达的陈述,该项目建成达产运营期预计年综合能源
消费量 303.91 吨标准煤(当量值),能源消费量 361.47 吨标准煤(等价值),


                                 1-1-7
其中电力消费量 30.43875 万千瓦时,综合能耗预计不超过前述标准,符合“不
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适用条件,无须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山
东圣世达已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
知》第六条的规定出具《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技术
改造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承诺》。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网络检索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dong.gov.cn/)、山东省
发展和改 革委员 会网站 ( http://fgw.shandong.gov.cn/)、淄 博市 人民政 府网站
( http://www.zibo.gov.cn/ ) 、 淄 博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网 站
(http://fgw.zibo.gov.cn/)、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检
索日期:2021 年 6 月 4 日);

    2、电话咨询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日期:2021
年 6 月 3 日);

    3、获取并查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18]93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 号);

    4、获取并查阅山东圣世达出具的《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能耗
说明和节能承诺》;

    5、访谈山东圣世达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人。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中涉及生产、建设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暂未发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涉及生
产、建设的项目系“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根据相关规


                                     1-1-8
定,该项目无须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山东圣世达已就此出具《山
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
承诺》。




                                 1-1-9
问题三

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
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
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
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

       回复: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爆破工程服务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
化建设项目”和“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三个项目,均
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具体分析如下:

       一、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为爆破作业一体化项目,通过购置牙轮钻、现场装药
多功能车、测振仪等爆破工程服务所需的工程机械设备并引进爆破技术人才,提
升圣世达爆破在爆破工程项目方面的服务能力,该项目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
厂。

       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通过对山东圣世达现有工业
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配套电子雷管脚线和高强度塑料
导爆管生产线,并搭建完善的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该项目不涉及新建自备
燃煤电厂。

       三、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由北京金奥博在北京购置
办公场所及相关软硬件设备,设立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并搭建涵盖“爆破技术研发
+行业信息服务”的运营平台,从事发行人北方区域业务的管理运营、爆破技术
研发以及智慧民爆服务系统及平台的研发,该项目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1-10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淄博圣世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

    2、查阅了《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
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查阅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
服务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获取并查阅《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修订稿、《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

    5、访谈山东圣世达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人。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爆破工程服务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
息化建设项目”和“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均不涉及新
建自备燃煤电厂。




                                   1-1-11
问题四

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要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
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和
《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回复: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爆破工程服务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
化建设项目”和“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三个项目,均
履行了项目备案程序,并就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项目取得相应环境影响

评价批复文件。具体分析如下:

    一、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情况

    (一)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该项目由发行人间接控制企业圣世达爆破实施。经查验,圣世达爆破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就本项目取得淄博市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博发改投字
[2020]171 号”《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淄博圣世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
程服务项目的登记备案证明》,准予项目登记备案。


    (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实施。经查验,山东圣世达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就本项目取得淄博市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博发改投字
[2020]172 号”《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
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登记备案证明》,准予项目登记备案。

    2020 年 10 月 30 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鲁工信字[2020]172 号”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同意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工业雷管装
配生产线暨配套脚线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批复》,同意山东圣世达相关升级改
造项目,并结合实际适当预留扩能条件。


    (三)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1-1-12
    该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奥博实施。经查验,北京金奥博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取得北京市房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京房经信局备[2020]070
号”《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证明项目
备案完成。

    二、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情况

    (一)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该项目为爆破作业一体化项目,以圣世达爆破现有业务为基础,通过购置牙
轮钻、现场装药多功能车、测振仪等爆破工程服务所需的工程机械设备并引进爆
破技术人才,提升圣世达爆破在爆破工程项目方面的服务能力,该项目的实施不
涉及产品生产、工程建设等情形。

    根据对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服务提供者自身如不涉及建
设项目,仅为服务接受方提供现场工程服务,则其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相关手续由涉及建设的服务接受方办理。据此,“爆破工程服务项目”系购置服
务所需使用的设备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现场爆破等服务,该项目实施不涉及产品
生产、工程建设,根据项目备案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无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手续。


    (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拟在山东圣世达现有厂房内实施,对其现有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
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配套电子雷管脚线和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生产线,并搭
建完善的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2020 年 12 月 22 日,山东圣世达取得淄博
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出具的“博环审字[2020]347 号”《关于山东圣世达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暨配套脚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审批意见》,同意按照环评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
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拟在北京购置办公场所及相关软硬件设备,设立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并


                                   1-1-13
搭建涵盖“爆破技术研发+行业信息服务”的运营平台,从事发行人北方区域业
务的管理运营、爆破技术研发以及智慧民爆服务系统及平台的研发,该项目的实
施不涉及产品生产、工程建设等情形。

    根据对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并经查验《〈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9 年本)》,该项目经
北京市房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无须办理环境影响
评价手续。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房屋购置及装修、软硬件设备购置及研发,不涉及
产品生产及工程建设,根据项目备案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无须办理环境影响
评价手续。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本次募投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核准、备案等文件;

    2、获取并查阅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
批复;

    3、获取并查阅《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修订稿、《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

    4、访谈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已就本次募投项目履行了项目备案程序,并就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
程序的项目取得相应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1-1-14
问题五

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
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
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发行人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
者减量替代要求。

    回复:

    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一、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该项目拟通过购置牙轮钻、现场装药多功能车、测振仪等爆破工程服务所需
的工程机械设备并引进爆破技术人才实施,不属于煤耗项目。

    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系对山东圣世达现有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
建设配套电子雷管脚线和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生产线,并搭建完善的生产过程信息
化管理系统。

    根据《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暨配套脚线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前述雷管及脚线生产所需的能源配套
系天然气锅炉,不属于煤耗项目。

    三、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由北京金奥博在北京购置办公场所及相关软硬件设备,设立北方区域
运营中心并搭建涵盖“爆破技术研发+行业信息服务”的运营平台,从事发行人
北方区域业务的管理运营、爆破技术研发以及智慧民爆服务系统及平台的研发,
不属于煤耗项目。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1-15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了《淄博圣世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服务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

    2、获取并查阅了《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
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业雷管
装配生产线暨配套脚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获取并查阅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
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获取并查阅《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修订稿、《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

    5、访谈山东圣世达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人。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爆破工程服务项目”和“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
息服务产业化项目”均不属于耗煤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
设项目”实施所消耗的能源系天然气,不属于耗煤项目。




                                 1-1-16
问题六

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
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
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
料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爆破工程服务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
化建设项目”和“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三个项目。

     涉及产品生产、工程建设的募投项目系“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
建设项目”。该项目拟在山东圣世达现有厂房内实施,山东圣世达位于淄博博山
区南博山镇。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发布的《淄博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调整淄博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4 号),山
东圣世达厂区不属于该通知所确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关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
及高污染燃料类别的相关文件;

     2、网络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日期:2021年6月4日);

     3、获取并查阅《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修订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

     4、获取并查阅《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暨配套
脚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1-17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涉及生产、建设的募投项目不属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内。




                               1-1-18
问题七

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经取得,如未取得,请说明
目前的办理进展、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
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回复:

       一、募投项目排污许可证取得情况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及“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均不涉及生产、建设事项。涉及产品生产、工程建设的募投项目系“民用爆破器
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据此,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
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规定,本次募投项目中,除“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外,
其余项目的实施均无须办理排污许可或备案事项;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
该技改项目尚未开始实施并未产生实际排污,未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地排污许可办理
情况

       经查验,山东圣世达已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取得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编
号为“91370304864114291W001Q”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 2019 年 6 月
24 日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山东圣世达将在现有厂房内实施民用爆破器材生产
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根据该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的规定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三、前述项目后续取得排污许可证预计不存在法律障碍

       《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暨配套脚线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总结论”部分载明:技改项目主要
是对现有的生产线进行设备更新,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减少劳动定员,提高
安全性,技改项目未改变原有的产能设计,可以满足增产不增污的要求。


                                    1-1-19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
物”的规定,山东圣世达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正式产生
排污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即可;山东圣世达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生过生态环保事故,亦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生态环保生产的法律法规
而遭受行政处罚的情形。此外,该项目已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取得淄博市生态
环境局博山分局出具的“博环审字[2020]347 号”《关于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暨配套脚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审批意见》,预计后续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
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
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三)被依法撤销、注销、
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四)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
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如前所述,山东圣世达现时拥有的排污许可证尚处于有效状态;后续将根据
相关规定就改建项目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据此,发行人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
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山东圣世达取得的排污许可证书等环保资料;

    2、网络检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检索
日期:2021年6月4日);

    3、访谈山东圣世达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人;



                                   1-1-20
    4、获取并查阅《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暨配套
脚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查阅《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6、网络检索山东圣世达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检索日期:2021
年6月4日);

    7、获取并查阅淄博市生态环保局博山分局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中除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外,其余项目
的实施均无须办理排污许可或备案事项;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山东圣世
达现时拥有的排污许可证尚处于有效状态;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就改建项目重新
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排放污染物,预计后续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法律
障碍;发行人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1-1-21
问题八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2017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
(2017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为爆破工程服务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
化建设项目、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对应产品分别为爆
破工程服务、电子雷管脚线和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爆破技术研发和行业信息服务,
经查验,前述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中
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2、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立项备案证明以及相关环评批复;

    3、获取并查阅《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修订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

    4、查阅《“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2017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1-1-22
问题九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
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
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回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包括“爆破工程服务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
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其中涉及生产、建设进而涉及环境污染的系“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
建设项目”。

    一、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涉及主要污染物、产生的具
体环节及排放量情况具体如下:

                                             主要污染物预计
      污染因素         主要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产生环节
                                                 排放量
                    废水量                        1,920m/a 生活污水
                    化学需氧量(COD)                0.58 t/a 生活污水
         废水       氨氮                             0.06 t/a 生活污水
                    含二硝基重氮酚(DDNP)
                                                   200 m/a DDNP 使用
                    废水

                    不合格雷管(HW15)               0.01 t/a 雷管生产过程

                    废水处理污泥(HW15)             0.06 t/a DDNP 废水处理

       固体废物     下脚料                            1.0 t/a 注塑过程
   (一般固废、危   废脚线头                         0.02 t/a 雷管脚线生产
       险废物)
                                                              职工生活、办公、
                    生活垃圾、废包装袋                30 t/a
                                                              生产
                                                              生活污水处理设
                    污泥                               15 t/a
                                                              施
                                                              注塑机、风机等生
         噪声       噪声                         80-95dB(A)
                                                              产设备机械噪音

    二、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

                                    1-1-23
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废水:项目实施产生的生活废水主要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对外排放。雷管生
产产生的含 DDNP 废水利用负压真空浓缩蒸发方式处理,不外排。

    固体废弃物:不合格雷管(HW15)和废水处理污泥(HW15)属于危险废
弃物,按照民爆行业规范采用爆炸法在山东圣世达专门的销毁场进行销毁。下脚
料和废脚线头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可回收利用,由山东圣世达供应部门收集整理
过磅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和生活废水污泥由地方环卫部门
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注塑机、破碎机、风机、输送泵等机器运行产生的
机械噪声,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消噪设备设施和加装减震垫等技术措施,厂界衰
减、加强绿化等措施。

    经过上述对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的处理措施,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
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得到有效控制,经过处理后主要污染物对
外排放量相对较低。

    为处理生产经营以及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噪音、固废等污染,
山东圣世达承诺将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更换和采购废气处理、废水处理等环
保设施,主要环保设施包括危险废弃物销毁场系统、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处理装置
及 DDNP 起爆药生产废水真空负压浓缩蒸发处理装置等,预计环保投入合计 100
万元,该等资金主要来源于本次募集资金。

    根据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发行人确认,募投项目环保工程系充分
考虑项目实施后满产状态下的污染物产生量后进行设计并建设,处理能力能够与
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募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取得了山东
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的批复,山东圣世达承诺将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
设、更换和采购废气处理、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1-24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了发行人环保设施及其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处理情
况、节能减排情况的说明;

    2、获取并查阅《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修订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

    3、获取并查阅《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
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中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的承诺函》

    4、获取并查阅《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暨配套
脚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
取得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的批复,山东圣世达承诺将按照环评批复
要求建设、更换和采购环保设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环境污染与发行
人募投项目主要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相匹配;本次募投项目都采用了合理有效的
环保措施,相应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本次募集资金。




                                1-1-25
问题十

发行人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
行为。

    回复:

    一、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
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的违法行为

    经查验,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
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的违法行为。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2、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的营业外支出明细;

    3、获取并查阅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马鞍山
市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淄博市生态环保局博山分局、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淮安市盱眙县生态环境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
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4、网络检索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方网站
(检索日期:2021年6月4日);

    5、访谈发行人证券部工作人员。

    (二)核查结论



                                1-1-26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构成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
行为。

    (以下无正文)




                                1-1-27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发行人说明及中介机构核查事项(再融资)>之回复报告》之发行人盖章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7 日




                                1-1-28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发行人说明及中介机构核查事项(再融资)>之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坚                   孙瑞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7 日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