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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1-1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
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
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
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
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汪旭光:




    郑馥丽:




    张清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