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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7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实施战略重组,其
中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出资,京煤集团以持有的河北京煤太行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出资;出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合资公司51%
的股权,京煤集团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根据公
司与京煤集团、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煤化工”)于2021年3月6
日签订的《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京煤化工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有关约定:对于
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存量债务及其在基准日后的新增利息,以及过渡期内新
增债务及其利息,公司将在合资公司成立后以其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为前
述债务总额的51%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提供质押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
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本次重组已于2021年7月完成所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交割、交易对价支付,
本次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新增产能包括工业炸药76,000吨、工业雷管
3,000 万 发 及 工 业 导 爆 索 1,000 万 米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
的公告》《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京煤化工、京煤集团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已办
理完毕合资公司北京金奥博京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
并于近日取得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二、质押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金奥博京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4BY759M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梁金刚
    5、注册资本:46,547.3969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06月22日
    7、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弘安路87号院9号楼4层401室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
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代理进出口;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
件;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739.1724              51.00%
   2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808.2245              49.00%
                  合计                       46,547.3969             100.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将持有的合资公司北京金奥博京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1%
的股权(出资额23,739.1724万元)质押给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张家口市宣化紫云化工有限公司、天津宏泰华凯科技有限公
司(被担保人均系北京金奥博京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3、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被担保人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及责任的51%。截至目
前,本次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322.418741万元。若被担保人按照主合同的
约定按期偿还债务的,则主债务随之减少,担保余额(即实际担保金额)亦随之
调整。主合同系基于《合作协议》有关约定,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京煤化工、
京煤集团签订的《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及过渡期借款合同。
    4、担保期限:质权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结束:(1)被担保人已按照主合
同的约定履行完毕主债务;(2)债权人已按照本合同约定实现质权。
    上述被担保人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系
履行《合作协议》中的有关约定,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
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322.4187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15%。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合同》;
    2、《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