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一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贵会”)《关于核准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 号)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奥博”、“发行人”、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1,403,200 股(含本数)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贵会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 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7.99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询价方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9.12 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76,270,197 股,符合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1 会审议通过的、以及贵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 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1,403,200 股 新股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12 元/股,发行股数 76,270,197 股,募集资金总额 695,584,196.64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2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1 明刚 3,289,473 29,999,993.76 18 2 明景谷 2,192,982 19,999,995.84 18 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3 2,192,982 19,999,995.84 6 划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4 2,192,982 19,999,995.84 6 Association 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92,982 19,999,995.84 6 6 乔秀泉 2,379,385 21,699,991.20 6 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 7 2,192,982 19,999,995.84 6 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创富福星二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14,068 11,984,300.16 6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 9 2,192,982 19,999,995.84 6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 10 2,192,982 19,999,995.84 6 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 11 2,192,982 19,999,995.84 6 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 12 2,192,982 19,999,995.84 6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冯桂忠 2,192,982 19,999,995.84 6 14 徐国新 3,947,368 35,999,996.16 6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89,035 45,499,999.20 6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24,122 59,499,992.64 6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7,149,122 65,199,992.64 6 —君宜祈初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5,372,807 48,999,999.84 6 —君宜祈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6,019,736 54,899,992.32 6 —君宜祈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0 葛福朋 4,583,333 41,799,996.96 6 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仁 21 4,385,964 39,999,991.68 6 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泰德圣投资有限公司—泰德圣投 22 4,385,964 39,999,991.68 6 资德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76,270,197 695,584,196.64 -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95,584,196.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10,655,501.9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4,928,694.72 元。符合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9,558.42 万元的要求。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 购方式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发 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审议和核准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2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3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2021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6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请。 2021 年 6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 号),批复核准了金奥博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81,403,200 股(含本数)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 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过程和情况 (一)认购邀请文件发送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主承销商根据 2021 年 12 月 15 日报送的投资者名 单,共向 210 名投资者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邀请其参 与本次认购。投资者名单包括公司前 20 大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 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共 20 名)、基金公司 43 家、证券公司 28 家、 保险公司 11 家、以及 108 家向发行人或主承销商表达过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此外,在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投资者名单后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9:00 前,司瑞艳、冯桂忠、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泰德圣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互兴资产管理 4 有限公司、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葛福朋、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 任公司、李雪梅、乔秀泉、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徐国新、郭伟松、林金 涛、吴文军、李静、宋倩倩、何艺熙、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20 家投 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因此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决定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的 名单中,主承销商向其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2021 年 12 月 30 日(T 日),主承销商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 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本 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除董事会预案确定的发行对象外,不 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 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 簿记中心共收到 39 单《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认购 邀请文件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除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其余投资 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序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万 是否缴纳 是否 认购对象全称 号 (元/股) 元) 保证金 有效 1 李汶淋 7.99 2,000.00 是 是 2 宋倩倩 8.20 2,000.00 是 是 3 李静 8.51 2,080.00 是 是 4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31 2,000.00 是 是 5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20 2,000.00 是 是 9.30 2,000.00 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 6 8.60 7,000.00 是 是 计划 7.99 10,300.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7 10.50 2,000.00 否 是 Association 5 序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万 是否缴纳 是否 认购对象全称 号 (元/股) 元) 保证金 有效 9.59 2,000.00 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9 3,000.00 是 是 8.49 5,000.00 9.25 2,000.00 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 9 8.35 3,700.00 是 是 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99 3,800.00 创富福星二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10 9.12 7,500.00 是 是 金 11 乔秀泉 9.68 2,170.00 是 是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12 9.78 2,000.00 是 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 13 9.78 2,000.00 是 是 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 14 9.78 2,000.00 是 是 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9.78 2,000.00 15 是 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58 2,100.00 8.19 2,000.00 16 林金涛 8.08 2,010.00 是 是 7.99 2,020.00 8.49 2,800.00 17 李天虹 是 是 8.09 3,800.00 18 司瑞艳 8.88 2,000.00 是 是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 19 8.49 3,000.00 是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80 4,000.00 是 是 21 冯桂忠 9.49 2,000.00 是 是 9.01 3,000.00 2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41 5,000.00 是 是 8.02 7,800.00 8.90 2,000.00 上海铂绅投资中信(有限合伙)—铂 23 8.19 2,400.00 是 是 绅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99 3,000.00 10.88 2,000.00 24 徐国新 9.88 2,800.00 是 是 9.38 3,600.00 9.19 4,550.00 2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否 是 8.55 10,340.00 8.28 2,000.0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6 8.18 2,000.00 是 是 —宁聚映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02 2,000.00 6 序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万 是否缴纳 是否 认购对象全称 号 (元/股) 元) 保证金 有效 8.28 2,000.00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 27 8.18 2,000.00 是 是 开阳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02 2,000.00 9.00 2,000.00 28 赵兴伟 是 是 8.88 2,400.00 9.29 3,950.00 2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4 5,950.00 否 是 8.59 8,450.00 10.52 6,520.00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30 8.88 6,520.00 是 是 司—君宜祈初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28 6,520.00 10.52 4,900.00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31 8.88 4,900.00 是 是 司—君宜祈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28 4,900.00 10.52 5,490.00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32 8.88 5,490.00 是 是 司—君宜祈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28 5,490.00 33 葛福朋 9.68 4,180.00 是 是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34 8.83 5,100.00 是 是 伙) 8.72 2,000.00 35 杨岳智 8.30 3,000.00 是 是 8.02 3,500.00 9.08 5,000.00 36 张建飞 8.66 5,700.00 是 是 8.39 6,300.00 37 王玮 9.01 2,000.00 是 是 9.50 4,000.00 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 9.25 4,000.00 是 是 仁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00 4,000.00 9.50 3,000.00 北京泰德圣投资有限公司—泰德圣 39 9.28 4,000.00 是 是 投资德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00 6,000.00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询价对象均在《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所列示的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 书的投资者范围内。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所有参与询价的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 7 交了《申购报价单》,认购对象的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 均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申购报价合法有效。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12 元/股,发行股数 76,270,197 股,募集资金总额 695,584,196.64 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明刚、明景谷 分别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 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2 家,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1 明刚 3,289,473 29,999,993.76 18 2 明景谷 2,192,982 19,999,995.84 18 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3 2,192,982 19,999,995.84 6 划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4 2,192,982 19,999,995.84 6 Association 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92,982 19,999,995.84 6 6 乔秀泉 2,379,385 21,699,991.20 6 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 7 2,192,982 19,999,995.84 6 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创富福星二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14,068 11,984,300.16 6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 9 2,192,982 19,999,995.84 6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 10 2,192,982 19,999,995.84 6 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 11 2,192,982 19,999,995.84 6 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 12 2,192,982 19,999,995.84 6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冯桂忠 2,192,982 19,999,995.84 6 14 徐国新 3,947,368 35,999,996.16 6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89,035 45,499,999.20 6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24,122 59,499,992.64 6 8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7,149,122 65,199,992.64 6 —君宜祈初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5,372,807 48,999,999.84 6 —君宜祈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6,019,736 54,899,992.32 6 —君宜祈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0 葛福朋 4,583,333 41,799,996.96 6 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仁 21 4,385,964 39,999,991.68 6 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泰德圣投资有限公司—泰德圣投 22 4,385,964 39,999,991.68 6 资德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76,270,197 695,584,196.64 -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 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核查资料,经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其中: 1、明刚、明景谷、乔秀泉、冯桂忠、徐国新和葛福朋为自然人,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 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2、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 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9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4、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创富福星 二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初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灵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宁波 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仁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北京泰德圣投资有 限公司—泰德圣投资德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5、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 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 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管理的保险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6、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产品编码:SC59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成就 合金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STB648)等 19 个资产管理计划和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编码:SSA967)等 8 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相关 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 议的规定。 10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最终 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 交了相关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 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明刚 普通投资者 是 2 明景谷 普通投资者 是 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 3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计划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4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Association 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乔秀泉 普通投资者 是 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 7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创富福星二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8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金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9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 10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 11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2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冯桂忠 普通投资者 是 14 徐国新 普通投资者 是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17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司—君宜祈初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18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司—君宜祈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9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司—君宜祈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0 葛福朋 普通投资者 是 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仁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泰德圣投资有限公司—泰德圣 22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投资德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六)缴款与验资情况 1、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发行对象发出 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本 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2SZAA2000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1 月 5 日,中信证券指定 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明刚、明景谷、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乔秀泉、上 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创富福星二十一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管—中信银 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冯桂忠、徐国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初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君宜私 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葛福朋、宁波仁庆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仁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北京泰德圣投资有限公司— 泰德圣投资德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 22 家特定认购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 (含获配投资者认购保证金)为人民币 695,584,196.64 元(大写:人民币陆亿玖 仟伍佰伍拾捌万肆仟壹佰玖拾陆元陆角肆分)。 3、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2SZAA200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1 月 6 日,发行人本次实 际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76,270,197 股,向明刚、明景谷、银河资本—鑫鑫一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国信证券股份 12 有限公司、乔秀泉、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创富福星二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 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冯桂忠、徐国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初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灵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葛福 朋、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仁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北京泰德圣 投资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德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 22 家投资者募集,共 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5,584,196.64 元(大写:人民币陆亿玖仟伍佰伍拾捌 万肆仟壹佰玖拾陆元陆角肆分),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55,501.92(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4,928,694.72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76,270,197.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608,658,497.72 元。 (七)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明景谷、明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除明景谷、明刚外,其 他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1) 本机构/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 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2)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 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3)本机构/本人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 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询价获配的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13 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 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 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1年6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申请,发行人于2021年6月16日进行了公告。 2021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批复核准本次非公开 发行。发行人于2021年6月26日进行了公告。 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主承销商认为:金奥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向中 国证监会报备的《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要 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和金奥博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 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主承销商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14 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的规定。 2、本次发行董事会确定的发行对象明景谷、明刚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自 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明景谷、明刚均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 行人、主承销商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3、通过询价获配的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金奥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合规性等各方 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1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坚 孙瑞峰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