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0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
了解相关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山东银光科技有限
公司 5000 万发雷管生产线及相关资产事项符合《“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
全发展规划》相关政策,能有效扩大公司现有雷管产能,增强公司民爆产品的规
模效应、区域优势,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民爆器材领域市场的竞争力,提高
公司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规
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购
买资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汪旭光:
郑馥丽:
张清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