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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馥丽)2022-04-2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郑馥丽)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1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本人出席董事会
会议8次,出席股东大会会议3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全部投了
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
议案及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会计专业知识
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审慎核查,基于本人独立、客观的判断,
先后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等相关事项”和“关于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出
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出
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事项”,及“本次评估机构
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
公允性”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续
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度,本人通过审阅文件、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
公司生产运营状况、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
机会及其他时间,巡查公司财务、内审部门,检查财务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指导内审部门进行相关内审工作;并对董事履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重大资产
重组情况、再融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同时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
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公司运
营、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司舆情报道等情况。本人会前都会主动向公
司相关人员了解具体情况,认真审核相关的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
期内,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1次。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
责,组织审议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部控制报告,与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等事宜进行沟通交流,并对审计机构业务资格、从业资格进行了审查,对公司关
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审查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审阅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并督促公司内
审部严格按照审计要求执行。同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发展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
项,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动态,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
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
实地考察,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明确
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
司的规范、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3、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相关培训资
料,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稳健发展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1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1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对2021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在公司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会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保持客
观独立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更好
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切实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郑馥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