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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汪旭光)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1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客观发表
自己观点和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3次,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1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本人对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
沟通,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公司
各项运作合法合规,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与公司
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先后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等相关事项”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出资
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出
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事项”,及“本次评估机构
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
公允性”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续
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
于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6、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
会及其他适当时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情况,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投
资、经营状况、关联交易、再融资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及时获悉公司的经营发
展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
出建设性建议,公司管理层对此积极配合并开展交流与沟通。报告期内,对公司
的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专项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2021年度任职期间,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及公
司核心技术方面前沿信息,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管理
层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的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为投资者
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
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保持
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有关事宜,重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情况等情况,认真审核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也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1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1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对2021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1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

    在公司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
未来的发展战略献策进言,积极推进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汪旭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