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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
解相关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
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并将此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在授权期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和审议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
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股
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8,000 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此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在授权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
使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肖忠良(签字):




    林汉波(签字):




    张永鹤(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