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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馥丽)2023-04-2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郑馥丽)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职,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观点和
意见,利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会议3次。公司于2022年6
月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本人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不
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
席董事会会议6次,列席股东大会会议3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
况。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经过认真审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履行职
责,详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需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基于本人独立、客观的判断,对下述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
募投项目”“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
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在本人2022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审议的2022
年度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以及对
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对关联交易、回购公司股份、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同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途径
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沟通,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治理情况、有
关舆情报道等重大事项,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会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具体情
况,认真审核相关的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
存在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依照《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组织审议公司内审部提交的相
关定期报告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事宜,对公司换届选举、关联交易、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在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中,对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认真审阅公司内审部有关工作报告,督促
公司内审部严格按照审计要求执行。同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候选
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治理情况。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和
法人治理结构的重大事项,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有关事宜,对公司财务
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
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
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对增强董
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性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履行核
查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效保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3、本人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本人通过积极参加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加强对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方面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
会会议的情况;
    2、2022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fulicpa@126.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在公司完成第
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
员职务。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工作的积
极配合和全力支持。




                                独立董事(郑馥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