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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旭光)2023-04-2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汪旭光)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利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做出判断,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会议3次。公司于2022年6
月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本人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不
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
席董事会会议6次,列席股东大会会议1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
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严
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运作规范,
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基
于本人独立、客观的判断,与公司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先后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1、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3、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
易”“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5、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
施募投项目”“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
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在本人2022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审议的重大
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诚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公司会议
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对公司投资
经营状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沟通,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
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
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未发现公司存在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专项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2022年度任职期间,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关注行业政策及公司核
心技术方面前沿信息,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管理层保
持密切联系,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研
究并提出建议。同时,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依照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新一届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候选人进行了审查,并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顺利完成,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建言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保持
联系,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外
投资、对外担保情况等,认真审核董事会各项的议案,对审议的事项做出公正判
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
参考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稳
健发展。
    3、本人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
监督能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
会会议的情况;
    2、2022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blast@cseb.org.cn
    以上是本人对2022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
    在公司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2年度任职期间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




                                  独立董事(汪旭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