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5 号》,要求“关于企业
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
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
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准则解释第 15 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
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准则解释第 16 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5 号》、《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继续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