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2023-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奥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金奥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审
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76,270,197 股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5,584,196.64 元,扣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655,501.92 元 ( 不 含 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84,928,694.72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对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2SZAA20002
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
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经 2022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增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和 2022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序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号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淄博圣世达爆破工程
1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32,057.68 32,057.68
有限公司
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
2 15,208.91 15,208.91 责任公司、山东泰山
息化建设项目
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 北京金奥博众联科技
3 24,291.83 21,226.28
服务产业化项目 信息有限公司
合计 71,558.42 68,492.87 —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基本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变更前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及
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该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圣世达”)及其控股子公司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共同实施,主要
建设内容为对山东圣世达现有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配套
电子雷管脚线和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生产线,并搭建完善的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预
计总投资额为 15,208.91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5,208.91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 10,010.59
万元、软件投资 1,15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048.32 万元,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
该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796.75 万元。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原因及情况概述
2021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工信部规〔2021〕183 号),要求全面推广工业数码电子雷管,除保留少量产能用于出
口或其它许可的特殊用途外,2022 年 6 月底前停止生产、8 月底前停止销售除工业数码
电子雷管外的其它工业雷管。2022 年 7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发布的《工业和
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数码电子雷管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工安全函
〔2022〕109 号)文件要求,加大工业数码电子雷管(以下简称“电子雷管”)推广应用
力度,实现工业雷管向电子雷管全面升级换代,推进起爆器材向安全、可靠、高效方向
转型。保留油气井用电雷管产能,停产、停售时间另行通知。暂时保留煤矿许用工业电
雷管生产和销售,2022 年 9 月底前停止生产、11 月底前停止销售,保障井下煤炭资源
开采和能源供应。
在上述民爆行业相关政策背景下,“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
中“导爆管雷管/电雷管生产线”及“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生产线”的建设内容已不符合当
前行业发展规划;2022 年山东圣世达自身数码电子雷管产能大幅提升,该项目原数码电
子雷管生产线的建设规模已不能满足现有产能,需要扩大数码电子雷管生产线的建设规
模并增加投资额度;同时电子雷管脚线为电子雷管产品的重要配件,配套数码电子雷管
生产使用的电子雷管脚线需求也会大幅增加,该募投项目中“电子雷管脚线生产线”建
设实施的产品将优先用于满足公司内部数码电子雷管的生产需求,难以按原计划用于对
外销售。
综合考虑民爆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产业发展规划,
基于谨慎原则和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原则,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民
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调整,不再实施建设
“导爆管雷管/电雷管生产线”和“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生产线”,并将尚未投入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于数码电子雷管生产线扩产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时将“电子雷管脚线生
产线”项目建设实施的产品由对外销售改为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内部数码电子雷管的生产
需求。
本次变更后,“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其投资额
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变更后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设备投资 10,010.59 10,010.59
1.1 电子数码雷管生产线 3,332.60 7,975.59
1.2 导爆管雷管/电雷管生产线 2,852.99 --
1.3 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生产线 1,790.00 --
1.4 电子雷管脚线生产线 1,400.00 1,400.00
1.5 信息化建设硬件设备 635.00 635.00
2 软件投资 1,150.00 1,150.00
3 铺底流动资金 4,048.32 4,048.32
总投资金额 15,208.91 15,208.91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和实施顺利进行,提高对募集资金
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同时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继续通过对山东圣世达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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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和山东圣世达向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民爆”)提供借款的方式
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借款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总额进
行测算后确定,该借款专项用于推进“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中
数码电子雷管生产线扩产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所需的流动资金投入。上述借款期限
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 5 年。借款本金可根据项目需求分期分批提供资金,每笔借款
以借款期限分别计算,借款利率为每笔借款的借款日(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
借款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21165880122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鹏
成立日期:2000 年 09 月 01 日
营业期限:2000 年 09 月 01 日至 2050 年 08 月 31 日
住所:五莲县海眼口
注册资本:1003.2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民爆器材、雷管壳、加强帽、雷管箍、爆破线、金属管件的生产、销售;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
项目要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泰山民爆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行业政策及
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公司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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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实际经营发展,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建
设任务的协调,及时跟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保障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完成。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泰山民爆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
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
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保障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民用爆破器材
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充分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同意公司变更“民用爆破器材
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
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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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
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是基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作出的
合理调整,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
有利于公司尽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
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经营需要、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
内容进行变更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
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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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坚 孙瑞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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