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联诚精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11-21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的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等事项的提名方式及表决、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2、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符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要求;宋志强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被提名
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3、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郭元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
理,吴卫明先生、左衍军先生、周向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马继勇先生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宋志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勇                   胡志斌                    刘震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