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联诚精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4-3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联诚精密
保荐代表人姓名:安忠良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钱伟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2021
                                               年11月20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
                                               尚未全部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适当延期,董事
                                               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截至本
                                            报告出具日,公司仍在进行换届选
                                            举的准备工作。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募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
                                                 是                不适用
股份的承诺
2、公司股东关于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是                不适用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监
                                                 是                不适用
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监高关于
                                                 是                不适用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监高关于
                                                 是                不适用
规范潜在关联交易的承诺
7、公司5%以上股东、全体董监高关于履行
                                                 是                不适用
承诺的约束性措施承诺
8、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社会保险费及住
                                                 是                不适用
房公积金补缴和被追偿损失的承诺
9、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是                不适用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10、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提供财务资
                                                 是                不适用
助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
                                                           说明
                  项
                                          长城证券作为联诚精密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原委派保荐代表人黄
                                          野先生及叶欣先生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联诚精密于2021年6月9日审议通过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议案。公司聘请长城证券担任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并签订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了相应的保荐协议。保荐机构委派安忠良先
                                          生、钱伟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
                                          督导工作,并承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详见公
                                          告2021-058号)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安忠良                钱   伟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