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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诚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1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规定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此事项发表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 震                   马凤举                     范 琦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