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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诚精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系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
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已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参照市场价格,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7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 265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7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964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54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337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
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
费共计 7003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
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涉及人员 5 名,未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晖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没有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女士,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伦刚先生,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9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
伦刚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                处理处     处理处罚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罚日期       类型
                                                     作为特锐德 2018 年至 2020
                                                     年年度 审计报 告的 签字会
                                                     计师,未勤勉尽责,违反了
                                                     《 创 业 板 股 票 上市 规 则
                  2022 年 4 监督管理    证监会青岛
1    王伦刚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月 28 日   措施       监管局
                                                     1.4 条、2.25 条,《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第 1.4 条的规定。
                                                     出具监管函。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李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女士、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伦刚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
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等服务,并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按期按质完成了审计、鉴证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各项工
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任期内按照
国家的政策、法规,按期按质完成了审计、鉴证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
的审计、鉴证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
况。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四)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
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