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条款情况对照表2018-10-2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条款情况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总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日常业务、经营和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 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并报告工作。
2 第七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七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主要行使下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列职权: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职责;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
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
大会报告;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于董事长的授权应当明确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作出,并且有 董事会对于董事长的授权应当明确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作
明确具体的授权事项、内容和权限。对于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董事长应 出,并且有明确具体的授权事项、内容和权限。对于授权事项的
当及时告知全体董事。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执行情况,董事长应当及时告知全体董事。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
不得授权董事长或个别董事自行决定。 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授权董事长或个别董事自行决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