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保荐机构”) 作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都股份”或者“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润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进行了审慎调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7 号)核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并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 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公司分配方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 100,000,000 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000,000 股增加至 120,000,000 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 120,000,0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为 90,000,000 股(包含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10,012,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自然人股东许少辉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 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若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法人股东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东莞市国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凯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西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浙江浙 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祥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中科白 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 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若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行。 2、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无。 3、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无。 4、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无。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 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7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0,0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43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8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 2,844,000 2,844,000 注1 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 2 2,250,000 2,250,000 资基金有限公司 3 东莞市国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3,000 1,503,000 注2 浙江浙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4 751,500 751,500 (有限合伙) 广州西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5 751,500 751,500 (有限合伙) 珠海经济特区凯达集团有限公 6 900,000 900,000 司 7 珠海市祥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00,000 900,000 8 许少辉 112,500 112,500 合计 10,012,500 10,012,500 注 1: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 2,844,000 股,其中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股 份数量为 2,844,000 股。 注 2:东莞市国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 1,503,000 股,其中处于质押冻结 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1,080,000 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都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润都股份本次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 规则的要求。润都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保荐机构对润都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润都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宁斌、付林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