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公司定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 5 月 11 日,公司股东陈新民先生递交《关于增加珠海润都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召开时间: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14:30; 2、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10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为85,53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9.1976%;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95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5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25%。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7,30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5399%;其中中小投资者共2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7,5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9%。 (2)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4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22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76%;其中中 小投资者共93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4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 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5,51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7%;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5,50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1%;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2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47%;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5,5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5%;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5,5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6%;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3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5%;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5,53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5,5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5%;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5,51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7%;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2019 年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5,50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1%;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2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47%;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 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5,5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4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1%;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5,5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5%;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5,5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5%;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上述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郑洁欣、魏海莲 3、广东广信君达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 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 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