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德明)2020-04-1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德明)
本人作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
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杨德明 10 1 9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共4次,本人现场列席2次股东大会。出席
会议时,认真审议议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
期内,本人认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仔细阅读和分析议案内容,依据自身
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对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独立意见
2019 年 1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同意
25 日 十五次会议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019 年 2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
2 同意
28 日 十六次会议 理性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事项
2019 年 3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同意
6日 十七次会议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2019 年 3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4 同意
21 日 十八次会议 2.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
1.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事项
2.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
4.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5.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事项
2019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5 6.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同意
22 日 十九次会议
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事项
8.关于 2019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
的事项
10.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
1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
事项
2019 年 6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6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同意
19 日 二十一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
2019 年 8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7 2.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22 日 二十二次会议
3.关于终止“微丸制剂系列药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变
更节余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1.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事项
2019 年 12 第三届董事会第
8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同意
月 17 日 二十四次会议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在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行业
发展状况的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 2019 年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
和保存情况、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和计划及执行情况做了详细的审核,并进行评价。
本人对以上审议内容均投了赞成票,认真、负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本人仔细审阅了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认为以上方案是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合理制定的,完善了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体
制,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四、实地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9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等情况的汇报,运用自身财务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
避免各类经营管理风险;在公司董事会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
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监督公司高管的履职情况,维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专业建议,时刻关
注国家医药行业政策及行业竞争等影响,掌握公司运作情况,及时为公司提供有
利市场信息和管理建议。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定期参加
培训,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
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
运作,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
合法合规。本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等暂无建议。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报告期内,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0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感谢公司领导和广大投资者对我的支持和信任!
电子邮箱:yangdeming2001@sina.com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德明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