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润都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30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与客观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由于本次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其已不符合公司《2019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有关规定。相关程序
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本次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
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该事项的审批履行
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阅石深华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应具备的专
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此次聘任的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TANWEN、周兵、杨德明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