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1-04-2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目的
为保证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完善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激励体系,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
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包括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三、薪酬标准
1. 董事薪酬方案
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津贴。
董事津贴为1.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如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
除董事津贴以外另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薪酬;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的仅领取董事津贴。
2. 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8.4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按月发放。
3. 监事薪酬方案
股东监事津贴的标准为0.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职工监事津贴的标准为0.6万元
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如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除监事津贴以外另按
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4.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1)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月基础工资*(12+1)
月基础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住房补贴、工龄工资
(2)绩效年薪
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计算,将个人绩效工资与公司业绩挂钩进行考核。由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每年初根据上年决算与当年预算情况制定当年的考核绩效目标和考核方法,与
每位考核对象签订目标责任考核书。
四、其他规定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
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本方案的补充。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